廣州一水泥公司偷逃印花稅遭重罰

  日前,廣州市一水泥公司因偷逃印花稅6萬多元被市地稅局罰款30多萬元,并加收滯納金1.2萬元。

  據(jù)了解,廣州市地稅局第一稽查局在對某水泥公司進(jìn)行檢查時,該公司拒絕提供所簽訂的購銷合同,被查出2001年、2002年度近2.1億元的購銷合同和運輸合同均未繳納印花稅,遭前述重罰。市地稅局提醒企業(yè),偷逃印花稅一經(jīng)查獲,不僅要如數(shù)補繳所逃稅款,還可并處不繳或少繳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中國水泥網(wǎng) 轉(zhuǎn)載請注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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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5 13:5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