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萬寧:銷售不合格水泥案 罰沒總額6萬余元
近日,海南萬寧市工商局對海南匯佳城建材貿易有限公司銷售不合格水泥行為依法進行處罰,罰沒總額60242元。
今年3月份,萬寧市工商局接到消費者投訴稱,海南匯佳城建材貿易有限公司銷售不合格水泥。接到投訴后,市工商局局高度重視,依法進行“訴轉案”。經查, 當事人通過中間商海南洋江實業(yè)有限公司向萬寧大豐收實業(yè)有限公司出售了8車海螺水泥。其中由司機張某運載的86.06噸水泥涉嫌出現(xiàn)質量問題。萬寧市工商局聯(lián)合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對該批次水泥進行抽樣,并將樣品送海南省產品質量監(jiān)督檢驗所進行檢驗,檢驗結果認定為該批次水泥為不合格產品。當事人銷售的該車水泥貨值金額為30121元。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相關規(guī)定及自由裁量理由,市工商局對當事人做出罰款30121元,沒收違法所得30121元的行政處罰。
編輯:俞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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