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淤(污)泥資源化利用調研報告
為提高浙江寧波市淤(污)泥新墻材資源化利用水平,有效消納廢棄物,達到疏浚航道、增強排蓄洪能力、減少污染和保護環(huán)境的效果,市新墻辦和墻材協會對全市新墻材行業(yè)淤(污)泥資源化利用情況進行了深入調研,初步了解掌握了寧波市當前淤(污)泥產生量及利用地基本狀況,提出了寧波市淤(污)泥新墻材資源化利用的對策與建議。
淤(污)泥的來源及特點
淤泥是在靜水或非常緩慢的流水環(huán)境中沉積,并伴有微生物作用的一種結構性土,主要來源于三個方面:一是河、湖自然形成的礦物質;二是由上游水域因落差及洪災帶來的泥沙,途經平緩水域而沉積于河、湖底下而成;三是工業(yè)及養(yǎng)殖業(yè)排放的廢棄物。淤泥具有高含水率、高孔隙率、低滲透性、高壓縮性、低抗剪強度以及顯著的觸變性和蠕變性等特點。
污泥是污水處理廠處理的產物,是一種由有機殘片、細菌菌體、無機和有機顆粒、膠體物質等組成的極其復雜的非均質體。污泥分為生活污水污泥,工業(yè)廢水污泥和給水污泥三種。污泥的特點是含水率高,重金屬含量高,有機物含量高,病菌、寄生蟲(卵)含量高,易腐化發(fā)臭,并且顆粒較細,比重較小。
現狀及影響
寧波市地處東海之濱,江河縱橫、湖泊眾多的地理環(huán)境和飛速發(fā)展的城市經濟,產生了大量的淤(污)泥。據測算,2016年全市對三江口、東錢湖和其他大小河道的清淤,預計會產生約450萬立方米淤泥,全市城市污水處理廠每天要產生1300立方米以上的干污泥,數量相當可觀。
大量增加的淤(污)泥,對寧波市城市環(huán)境與安全造成了巨大影響,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一是對防洪安全的影響。甬江、姚江和奉化江(以下簡稱“三江”)作為甬江流域行洪排澇的主要通道,由于自身的淤積再加上大量建筑廢棄土和淤泥的違法偷排,致使三江口淤積日益嚴重,防洪安全受到嚴重威脅。二是對農業(yè)生產的影響。由于傳統(tǒng)捻河泥積肥現象的基本絕跡,遍布農村的河網河床日漸抬高,嚴重影響到農業(yè)灌溉。三是對自然環(huán)境的影響。眾多湖泊淤泥沉積嚴重,一遇到大風大浪就會泛起,使湖水渾濁不堪,如不經常疏浚,湖水生態(tài)系統(tǒng)將會不斷退化。污水廠產生的大量污泥,如處置不當很容易對環(huán)境造成巨大的污染,嚴重威脅人民群眾的健康安全。
國內外淤(污)泥處置的現狀
(一)發(fā)達國家淤(污)泥資源化處置的主要方式
發(fā)達國家對淤(污)泥的處置一般以相關法規(guī)政策作為依托,科學制定環(huán)境標準,按照嚴格的程序、標準加以處置,政府加強監(jiān)管并有資金保障。其淤(污)泥的資源化處置方式主要利用機械脫水和厭氧消化兩種方式先進行無害化預處理。同時在無害化處理的基礎上開發(fā)了熱干化、機械堆肥、熱裂解、硫化、焚燒、建材利用等更高水平的淤(污)泥資源化處置辦法,以滿足更高的環(huán)境要求,資源化利用率普遍達到80%~90%以上。
淤泥資源化處置方面:歐美等發(fā)達國家主要有兩種方式,直接土地利用和用于替代建材生產原料。發(fā)達國家隨著污染控制水平的逐步提高,同時民眾也提高了對于環(huán)境的要求,因此,對污水排放有著嚴格的標準,存于淤泥中有毒有害物質含量相對較少,基本可以全部做到資源化利用,如荷蘭,所有的燒結磚原料100%采用淤泥生產。
污泥資源化處置方面:歐美等發(fā)達國家主要采取三種方式,即污泥經無害化處理后農用、填埋和用于建材原料。普遍采用厭氧消化和好氧發(fā)酵技術對污泥進行穩(wěn)定化和無害化處理,其中50%以上的污泥都經過了厭氧消化處理,污泥的厭氧消化或好氧發(fā)酵為污泥的土地利用尤其是農用提供了較好的基礎。歐盟從2010年起禁止向土地直接施用污泥,在新建和改建的污泥處理項目中,有向熱干化等更高端技術設施發(fā)展的區(qū)市,以提高污泥無害化和資源化的水平,滿足更高的環(huán)境要求。如日本污泥處理處置的主要技術路線是焚燒后建材利用為主,占比達50%以上,農用和填埋為輔。
(二)國內淤(污)泥資源化處置的現狀
在我國,淤(污)泥無害化處置和實施建筑材料利用時間不長,并且由于技術不成熟,成功的案例并不多,而且涉及投資金額較大等原因,目前仍然處于探索起步階段。
淤泥資源化處置。目前國內對江河湖淤泥資源化利用的主要途徑也是土地利用和建材行業(yè)資源化利用兩種。土地直接利用是直接將淤泥用于土地填埋,占比達70%以上;但存在著處理周期長,占用大量土地資源和淤泥中的有毒有害物質易引起二次污染等缺點;資源化利用是通過物理、化學等方法將淤泥進行固化處理,并將處理后的淤泥用作填方材料和建筑材料等,該處置方式成本較高,且需要進行二次處置。
污泥資源化處理。主要有固化衛(wèi)生填埋和資源化利用兩種方式。固化衛(wèi)生填埋是直接將污泥固化后進行填埋,占比達80%以上。這種方法相對簡單,投資較小,處置成本較低,但占比較大,易污染周圍土壤和地下水;資源化利用方法氛圍焚燒發(fā)電、肥料制作、建材利用等三種方式,占比在20%以下。其中建材利用是污泥資源化利用3種方式中較為有效的處置途徑,利用率接近10%。全國有部分新墻材生產企業(yè)利用污泥替代部分原料生產燒結磚,如南京鑫翔墻材有限公司利用窯爐余熱,對污泥封閉固化干燥后,再投入窯爐焚燒,殘渣可作為制磚原料利用。
(三)浙江省淤(污)泥資源化處置的主要方式
據調查,“十三五”末,全省河湖庫塘需要清淤總量將超過3.5億立方米,2016年計劃清污(淤泥)1.01億立方米。全省各地污水處理廠每年實際處理污水量約達到30億噸,產生污泥300多萬噸。各地政府開展清淤治污進程中,根據“資源化、無害化、節(jié)能降耗和低碳環(huán)保相結合”要求,研究制定適合本地區(qū)的淤(污)泥處理處置技術路線,鼓勵和引導有關企業(yè)開展淤(污)泥資源化利用。
淤泥資源化處置。主要有兩種形式。一是直接利用,即清淤的淤泥進行回填造地、培堤加固及還桑肥田等,占比達90%以上。二是建材生產利用,其一主要用于制磚,占比在10%以下,其二是用作填方材料,如嘉興安固再生資源科技有限公司同上海同濟大學合作,研制成脫水固化劑,江河道淤泥通過固化技術,達到了道路建設填方材料的相關指標,實現淤泥轉化為路基填充土的資源化利用。
污泥資源化處理。主要有三種形式。一是焚燒發(fā)電,約占70%。部分熱電廠采用機械脫水加蒸汽熱干化的處理工藝,對干化后的污泥,利用污泥中的熱量進行焚燒發(fā)電,實現污泥的減量化處置。二是制造有機肥料。對城鎮(zhèn)污水處理廠污泥通過發(fā)酵處理,生產有機肥料。如永康市城市污水處理廠每天產生的污泥超過60噸。這些污泥經過干餾碳化處理之后,制造有機肥料,主要銷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及杭州西湖龍井茶基地。三是制磚、制陶、水泥等建材產品生產利用。目前利用率在5%左右。如嘉興廣輪新墻材有限公司在制磚原料中摻入比例在15%左右的造紙污泥,開發(fā)節(jié)能燒結磚,年消納造紙污泥5萬噸;湖州大東吳新材料有限公司,臺州方遠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利用污水處理廠的污泥開發(fā)陶粒及陶粒加氣系列產品,分別年消納污泥3萬噸和3.5萬噸;南方水泥、紅獅集團在長興和蘭溪生產基地也著手探索利用污泥生產水泥。
(四)寧波市淤(污)泥新墻材資源化綜合利用的現狀
寧波市淤(污)泥新墻材資源化綜合利用的主要途徑有制燒結磚(砌塊)和陶粒。目前,寧波市共有21家通過省新墻材產品認定的新型隧道窯燒結磚生產企業(yè),主要生產非粘土燒結多孔磚(砌塊),其中慈溪龍騰建材科技有限公司開發(fā)的燒結保溫磚和燒結復合保溫砌塊等高檔產品,具有容重輕、導熱系數小的特點,符合冬冷夏熱地區(qū)建筑節(jié)能指標的要求,已通過浙江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的推廣認定,即將推向市場。21家企業(yè)設計年生產能力近18億塊標磚,按設計產能每年可消納淤(污)泥達580萬噸,其中寧波振和新型墻體材料有限公司利用清淤淤泥生產新型墻體材料,在制磚原料中,淤泥經干化處理后摻入量50%~70%,2015年消納淤泥達30萬立方米,資源化利用成效明顯。然而因產品推廣不暢,企業(yè)普遍達不到滿負荷生產狀態(tài),每年實際淤(污)泥和建筑廢棄土消納量僅有300萬噸左右,有近一半的資源化利用能力得不到有效發(fā)揮。另外,近年來寧波市逐漸興起的陶粒生產企業(yè),每年也消納了大量淤(污)泥,其產品具有輕質、耐腐蝕、抗凍、抗震和良好的隔絕性等多種優(yōu)異性能,可應用于建材、園藝、耐火保溫材料、化工、石油等行業(yè)領域,具有廣闊的發(fā)展前景。
面臨的主要困難與問題
(一)政策扶持不到位。一是墻材企業(yè)淤(污)泥資源化利用受到稅收優(yōu)惠政策調整的影響。國家對墻材企業(yè)增值稅優(yōu)惠主要有兩種形式。一種是列入新墻材免稅目錄的產品可按銷售額的50%征收增值稅,沒有列入的不能享受,如利用污泥生產的陶粒砌塊產品。另一種是墻材企業(yè)固體廢棄物利用免稅政策,從過去利用率30%享受增值稅全免,調整到利用率70%增值稅免征70%,一般的新墻材企業(yè)很難跨過這個門檻。二是淤(污)泥資源化利用補貼政策差異較大。淤(污)泥資源化利用省級層面沒有補助政策,主要是地方政府出臺有關補貼政策。如工業(yè)污泥按照誰產生、誰處置的方式,地方政府提出污泥處置指導價格,實行市場化運作,由污泥排放企業(yè)與處置企業(yè)簽訂處置協議,城鎮(zhèn)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費用實行地方財政補助和污水處理廠部分負擔的政策。而淤泥資源化利用至今沒有稅收優(yōu)惠和地方政府補助政策。
(二)企業(yè)因盈利困難缺乏積極性。一是現有墻材企業(yè)開展淤(污)泥資源化利用處置成本高,成為影響墻材企業(yè)淤(污)泥資源化利用積極性的主要原因。如燒結墻材企業(yè)淤泥利用,目前清淤的淤泥含水率在90%,通常脫水技術可分為兩種,一種是自然脫水,需租用農田100畝左右,每年租金1000元/畝,采用自然蒸發(fā)水分的方法,需要一年時間,中途還需要人工挖溝開渠排水,翻曬堆放等,方可摻入原料中使用;另一種是機械脫水,技術設備投入150萬元左右,脫水后的淤泥水分在20%左右可使用。據調查,無論采用自然或機械脫水,燒結磚企業(yè)淤泥資源化利用生產成本大約提高10%~15%。二是新建墻材企業(yè)項目落地難。根據測算,目前建設一家6000萬塊/年標準磚規(guī)模的新墻材企業(yè),投資總額近4000萬元,占地面積約60畝左右,但產值不高,新墻材企業(yè)畝均投資、產值、增加值和稅收對地方政府貢獻度較低。由于“畝產論英雄”投資政策的影響,項目雖然社會效益好但卻不是投資的重點,出現“鄰避現象”,落地困難。
(三)淤(污)泥新墻材利用獲取途徑不暢。淤(污)泥資源化利用缺少統(tǒng)籌規(guī)劃及統(tǒng)一管理協調,申請和獲取淤(污)泥還存在一定障礙。尤其是清淤的淤泥歸屬不清,淤泥無害化、資源化利用獲取通道不暢,墻材企業(yè)如要利用淤泥作為生產原料不知道找誰,管理部門存在多頭管理互相推諉現象。當前,清淤淤泥面廣量大,但淤泥集中退房固化場地建設滯后,處理方式單一,資源化利用效率低下。污泥產生、貯存、轉運和處置缺少全過程監(jiān)管,資源化利用存在二次污染的隱患。政府對清淤淤泥側重于減量化處置,資源化利用考慮不多,主要有回填造地、培堤加固及還桑肥田等直接利用,這些方式簡單、方便,但不可持續(xù),要消耗大量的土地資源并易造成二次污染。
(四)技術及服務支撐能力不足。利用淤(污)泥生產墻材產品,其前提是先行檢測淤(污)泥理化指標再利用其生產以確保產品的環(huán)保安全和質量安全。墻材企業(yè)淤(污)泥資源化利用缺少技術服務保障。一是能夠開展淤(污)泥理化檢測機構及服務能力不足。污泥的有毒有害成分一般應由環(huán)保部門進行監(jiān)督檢測,而淤泥面廣量大,區(qū)域分布不均,其理化指標具有較大的差異性,有毒有害成分也不盡相同,能夠對淤泥開展理化指標和有毒有害成分檢測的中介服務機構不足。而墻材企業(yè)由于自身技術力量普遍不足和技術檢測條件不具備,無法從產品安全層面上推進淤(污)泥資源化利用。二是淤泥有害雜質處理技術不成熟。在利用淤泥制磚制陶過程中如不能及時清除淤泥中的石灰質雜質,會產生石灰爆裂等質量問題,對建筑工程質量帶來隱患。提高淤泥固結干化和有害雜質預處理技術服務是提高墻材企業(yè)淤泥利用效率的重要保障。三是淤(污)泥新墻材資源化利用技術研究不足。就寧波市而言,目前缺少較為成熟的可復制推廣的適合本地區(qū)淤(污)泥資源化利用處理處置的技術路線。
(五)現有企業(yè)裝備技術支撐不足。淤(污)泥資源化處置的社會效益明顯高于經濟效益。一般清淤淤泥的含水率在80%左右,在自然狀態(tài)下脫水固化后,含水率在60%左右,要在燒結磚企業(yè)中開展淤(污)泥資源化利用,需要滿足一定的工藝裝備條件。但寧波市燒結墻材企業(yè)(主要是輪窯企業(yè))因工藝、裝備以及淤泥處置技術等因素的影響,開展淤(污)泥轉化利用的企業(yè)比例還不夠高。
資源化利用的幾點建議
發(fā)展“變廢為寶”的優(yōu)質墻材和陶粒產品,是建設資源節(jié)約型、環(huán)境友好型社會的重要措施。根據寧波市的地理、地形、地貌及每年產生淤(污)泥的實際情況,應合理布局,積極鼓勵現有隧道窯燒結磚企業(yè)開展技改,并制定相應的配套優(yōu)惠政策,確保淤(污)泥的廣泛應用,為寧波的經濟建設作出新的貢獻。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議市政府發(fā)揮政策導向作用,為營造有利于淤(污)泥新墻材資源化利用的市場環(huán)境和工作氛圍提供保障。同時建議積極研究修訂現有政策:一方面,加快推動綠色墻材的發(fā)展使用。使利用淤(污)泥生產的綠色環(huán)保建材產品也能享受相應的優(yōu)惠政策,提高生產企業(yè)去污消廢的積極性。另一方面,加快淘汰落后產能。生產燒結磚是目前寧波市淤(污)泥墻材資源化利用的主要渠道之一,但目前寧波市不少輪窯企業(yè)因生產工藝落后,不具備淤(污)泥資源化利用能力?!笆濉逼陂g,寧波市要各部門合作,加大力度,全面推動關停淘汰落后輪窯工作,繼續(xù)通過減量置換實施企業(yè)轉型升級,提升工藝裝備水平,提高燒結磚企業(yè)淤(污)泥資源化利用能力。
(二)加大推介力度。建議由政府搭建推介平臺,發(fā)動設計、建筑和施工單位及墻材企業(yè)參與,大力推介能夠消納淤(污)泥的建材生產企業(yè)及產品,使更多的企業(yè)能夠了解并參與到淤(污)泥資源化利用事業(yè)中來。市新墻辦作為墻材行業(yè)淤(污)泥資源化利用責任部門,要花大力氣指導、督促和服務各地墻材生產企業(yè)開展淤(污)泥資源化利用。一是認真開展淤(污)泥資源化利用試點,確定一家或幾家企業(yè),開展淤(污)泥資源化利用試點;二是定期召開新墻材企業(yè)淤(污)泥資源化利用試點工作交流會、推廣會,樹立典型,交流經驗,共同推進。
(三)加快新產品研發(fā)及產業(yè)化。圍繞到2020年,建筑單體裝配化率達到30%以上的目標,對淤(污)泥資源化利用進行分類指導,加大新產品研發(fā),延長產業(yè)鏈。重點鼓勵墻材開展利用淤(污)泥開發(fā)陶粒系列產品,以人造輕骨料替代建筑砂石料、節(jié)能保溫材料,大力發(fā)展輕質混凝土、建筑砌塊、墻板等建筑部品,為推進新型建筑工業(yè)化促進綠色建筑發(fā)展提供物質保障。
(四)強化技術創(chuàng)新。推動建立淤(污)泥資源化利用技術應用體系,依托科研院所和大專院校,實行產學研用相結合,加大淤(污)泥資源化利用技術研發(fā)和應用的研究。墻改主管部門要加大對墻材企業(yè)淤(污)泥資源化利用的扶持率,引導和推進新墻材淤(污)泥資源化利用工作。
(五)積極做好宣傳引導。加大宣傳力度積極做好淤(污)泥資源化利用的宣傳引導,引起全社會對淤(污)泥資源化利用的重視和關注。及時總結、推廣淤(污)泥資源化利用的好做法、好經驗和好典型,充分調動淤(污)泥資源化利用企業(yè)的積極性和創(chuàng)造性,營造濃厚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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