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泉股份聘任王曉軍為公司總經(jīng)理

中國混凝土與水泥制品網(wǎng) · 2016-05-13 09:41 留言
  龍泉股份5月10日公告,公司聘任王曉軍先生為公司總經(jīng)理;聘任王相民先生、張宇女士、趙效德先生、尹偉濱先生、李久成先生、劉占斌先生、王寶靈先生、馬際紅先生、徐玉清先生為公司副總經(jīng)理;聘任趙效德先生為公司董事會秘書;聘任張宇女士為公司財務負責人。

公告內容:

  根據(jù)《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yè)板上市公司規(guī)范運作指引》、《獨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等有關規(guī)定的要求,作為山東龍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對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審議的《關于聘任公司總經(jīng)理的議案》、《關于聘任公司副總經(jīng)理的議案》、《關于聘任公司董事會秘書的議案》及《關于聘任公司財務負責人的議案》本著認真、負責的態(tài)度,基于獨立、審慎、客觀的立場,對公司提供的有關材料認真審核,發(fā)表了獨立意見。

  經(jīng)認真審閱王曉軍先生、王相民先生、張宇女士、趙效德先生、尹偉濱先生、李久成先生、劉占斌先生、王寶靈先生、馬際紅先生、徐玉清先生的簡歷和相關材料,被提名人均具備擔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條件,不存在《公司章程》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有關限制擔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條規(guī)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國證監(jiān)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決的情況。上述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專業(yè)知識、技能及工作經(jīng)歷均能夠勝任所聘崗位的職責要求;同時,公司董事會聘任高級管理人員的程序及表決結果均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

  我們同意公司聘任王曉軍先生為公司總經(jīng)理;聘任王相民先生、張宇女士、趙效德先生、尹偉濱先生、李久成先生、劉占斌先生、王寶靈先生、馬際紅先生、徐玉清先生為公司副總經(jīng)理;聘任趙效德先生為公司董事會秘書;聘任張宇女士為公司財務負責人。

編輯:徐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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