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智:審批權應審慎下放

《中國經濟和信息化》雜志 王鍵 · 2014-01-27 09:03 留言

  被譽為水泥行業(yè)最嚴厲的“38號文”,在上收審批權后依舊沒能遏制產能擴張。如今,在全國產能過剩行業(yè)中,水泥審批權再次率先下放,調控成效不禁讓人擔憂。

  從“控制總量”到“抑制總量”,再從“遏制總量”到“化解產能嚴重過剩”。通過措詞的變化可以看出,水泥業(yè)的發(fā)展發(fā)生巨大變化,抑制產能過快增長的問題已不新鮮。

  早在10年以前,行業(yè)開始出現類似呼聲,要控制水泥的總量增長。2008年,國內以華東為主的地區(qū),出現了水泥總量增長過快問題,引起國務院的關注。

  2009年9月底發(fā)布的《國務院批轉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等部門關于抑制部分行業(yè)產能過剩和重復建設引導產業(yè)健康發(fā)展若干意見的通知》(下稱“38號文”)規(guī)定,水泥等產能嚴重過剩行業(yè)若需新建項目,必須報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組織論證和核準。

  2013年5月,國務院發(fā)布《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取消和下放117項行政審批權利。但水泥、鋼鐵、電解鋁等“兩高一資”行業(yè)不在“下放、取消”投資審批權之列。

  2013年12月13日,國務院發(fā)布《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3年版)》,規(guī)定水泥行業(yè)的行政審批項目由省級政府核準。值得注意的是,鋼鐵、電解鋁等其他產能過剩行業(yè)審批權仍未放開。

  “挺出乎我的意料,感覺非常突然?!闭劶按舜嗡鄬徟鷻嗦氏认路牛袊ú囊?guī)劃研究院水泥產業(yè)研究咨詢部主任高智坦言,“審批權下放后,省級政府就可以核準項目,會不會越批越多,導致產能過剩加劇?”

  審批之亂

  CEI:你認為造成如今水泥行業(yè)產能過剩的原因是什么?

  高智:一是盲目審批。投資體制改革后,水泥投資由批準改為核準,而且核準權下放到省市級,一些地方政府為了招商引資,將項目核準權下放到地市級,甚至下放至縣市級。二是多頭審批。一些地區(qū)投資主管部門、工業(yè)主管部門都有項目核準權,部門之間缺少溝通,甚至競相核準水泥項目。2009年之后,國家把核準權上收了,但仍然沒有制止住地方政府核準水泥項目的行為。

  2009年之后這幾年實際的水泥項目核準還是在地方政府。由于水泥項目投資強度不大,投資者有1億元的自有資金就可以建,而且相對鋼鐵、化工等重工業(yè),屬于見效比較快的項目,這樣的項目地方政府自然關注。

  在市場需求快速增長的拉動下,在地方政府沒有把好“入口”的前提下,近年水泥產能增長特別快。

  CEI:從2009年“38號文”出臺到現在,水泥產能增加了多少?

  高智:2009年“38號文”出臺前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對全國在建擬建項目進行了統(tǒng)計,當時全國在建項目418條、擬建項目147條,而這100多條屬于手續(xù)不全,按文件要求應停止核準的項目。最近我統(tǒng)計了一下,從“38號文”出臺到2013年底,全國一共增加了600多條水泥生產線。比2009年又多了100多條線,再加上那些手續(xù)不全的項目,這些生產線是誰核準的?自“38號文”發(fā)布后至2013年底,全國違規(guī)多建了200多條生產線,多增熟料產能近3億噸。

  CEI:當時上收審批權后,地方批項目的原因何在?

  高智:地方政府靠水泥項目完成招商引資和GDP考核指標是主要原因,為了招商引資,地方政府可謂使出渾身解數。比如,當時按要求,規(guī)模達到日產5000噸的水泥項目,需要由國家環(huán)保部組織專家進行環(huán)評,很多項目低報規(guī)模,因此出現了4800噸/日、4500噸/日等多種規(guī)模項目,這樣本省就可以審批了。

  還有一些甚至沒有水泥行業(yè)管理經驗的投資者,先通過各種辦法建設生產線,然后再賣給其他企業(yè),或者拿到核準的路條再去賣,路條都值1億~2億元。

  非理性投資加劇

  CEI:目前水泥行業(yè)產能過剩已相當嚴重,為何還有那么多的企業(yè)和地方政府打算進入這一領域?

  高智:水泥的利潤率在制造業(yè)中還算比較高的,前兩年銷售利潤率能達到11%以上,高于制造業(yè)平均6%~7%的水平,水泥行業(yè)的賺錢效應很明顯。2011年1噸水泥可以賺50多元,成為大量民間資本進入行業(yè)的主要原因。盡管從2012年開始水泥盈利水平開始下降, 2012年水泥利潤為30元/噸,2013年前10個月為21元/噸,但仍然是賺錢的。地方政府的積極性則是由過去以GDP為導向的考核模式造成的。

  CEI:水泥行業(yè)的進入門檻低嗎?

  高智:隨著水泥裝備的國產化,行業(yè)的投資門檻逐漸降低了,而且投資周期也比較快,基本是建設期一年,建設期后如果趕上好年景,一年就能把投資收回。水泥成為一個投資短、見效快的行業(yè),有人把它當成投資品,先建一條線,干一年把投資賺回來再賣掉。

  CEI:地方政府在這方面起了什么作用?

  高智:信息不對稱,導致重復建設。一些地方給投資者誤導,認為建多少項目都可以。而且,有的地方政府高估了本地區(qū)水泥消費量,也造成誤導。

  一些大企業(yè)對水泥項目的投資是非理性投資,明明某地的水泥產能比較高,可大企業(yè)憑借著優(yōu)勢,還擴張產能,搶占市場和資源。

  下放之憂

  CEI:如今,水泥審批權再次下放,你對此有何看法?

  高智:現在審批權下放,需要地方政府自己把握,把握得好才能執(zhí)行到位,如果各地都有自己的小算盤,按自己的意志去辦,不但現在化解產能過剩的目標實現不了,而且未來產能過??赡芨鼑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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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之前看到網上呼吁把審批權下放,由市場配置資源是正確的,但2009年之后水泥行業(yè)的發(fā)展事實已經擺在那里。“38號文”已經足夠嚴厲了,被稱為“史上最嚴厲”政策,但結果是水泥項目該怎么建還怎么建。如果是對資源和能源消耗不大的產品,由市場去配置沒有問題,但對于水泥來說,投資量說小也不小,對資源和能源消耗十分巨大。此次下放水泥審批權我還是比較擔憂的。

  CEI:最近出臺的《國務院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 》(下稱“41號文”)能否解決該問題?

  高智:“41號文”明確要對“38號文”之后所有項目進行清理,清理之后該停建的停建,手續(xù)不全的要補辦手續(xù),而且對違法違規(guī)的問題也要給予處理,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處理結果要向社會公開。此外,要停止一切形式的產能擴張的行為,包括所有生產線和粉磨站停止建設,措詞也比較嚴厲,叫“嚴禁建設新增產能項目”。

  該文件中最關鍵的一點是提到投資主管部門、工業(yè)主管部門、國土、環(huán)保、質監(jiān)、安監(jiān)等部門都要起到嚴格監(jiān)督檢查和嚴格管理,這是過去做的不夠到位的地方,涵蓋之前提到的多頭審批、監(jiān)管不到位等問題。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在制定針對“41號文”的實施細則,文件能夠落實,應該能見到實效。

  需要特別強調的是,“41號文”明確提出要嚴格控制新增產能,這是化解產能過剩的核心,必須堅守。目前各省市也在制定本地區(qū)水泥工業(yè)結構調整方案,方案中對水泥產能目標的確定要謹慎,要通過科學分析資源、能源、環(huán)境和市場的承載能力而確定,要以現有熟料總產能為“天花板”,不能突破。如果有些地方出于產業(yè)結構調整的需要,要進行產能置換,千萬不能拿淘汰粉磨站能力置換為熟料生產線,不能偷換概念。各地方政府對“41號文”的理解和執(zhí)行千萬不能“跑偏”,否則會重蹈“38號文”的覆轍。

  CEI:“41號文”能否成為淘汰落后產能的有效手段?

  高智:“41號文”提到2015年底前淘汰目標是除了按期應該淘汰的落后產能之外,再淘汰1億噸。

  這1億噸里面包括:過去的立窯是把窯關了變成粉磨站,這里有很多設備比較落后,這是1億噸淘汰目標里的重點。二是日產2000噸規(guī)模以下的產能,除了其中生產特種水泥的項目外,都是下一步主要淘汰的目標。三是比照《水泥行業(yè)準入條件》的能耗、污染物排放指標不達標的熟料生產線,只要企業(yè)的能耗、污染物排放指標不達標,不管其是什么工藝、多大規(guī)模和什么時間建成的,都要列入淘汰范圍。這一次是階段性目標,以后還將有新的目標出臺?!?1號文”的淘汰目標、任務和措施比較明確,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yè)和信息化部也非常重視,政策很到位,能否見成效關鍵看執(zhí)行。

編輯:曾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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