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層建筑混凝土結構技術規(guī)程》(JGJ 3-2002)之多塔樓結構汨
10.6 多塔樓結構
10.6.1 多塔樓建筑結構各塔樓的層數(shù)、平面和剛度宜接近;塔樓對底盤宜對稱布置。塔樓結構與底盤結構質心的距離不宜大于底盤相應邊長的20%。
10.6.2 抗震設計時,轉換層不宜設置在底盤屋面的上層塔樓內(nèi);否則,應采取有效的抗震措施。
10.6.3 底盤屋面樓板厚度不宜小于150mm,并應加強配筋構造;底盤屋面上、下層結構的樓板也應加強構造措施。當?shù)妆P屋面為結構轉換層時,應符合本規(guī)程第10.2.20條的規(guī)定。
10.6.4 抗震設計時,多塔樓之間裙房連接體的屋面梁應加強;塔樓中與裙房連接體相連的外圍柱、剪力墻,從固定端至裙房屋面上一層的高度范圍內(nèi),柱縱向鋼筋的最小配筋率宜適當提高,柱箍筋宜在裙樓屋面上、下層的范圍內(nèi)全高加密,剪力墻宜按本規(guī)程第7.2.16條的規(guī)定設置約束邊緣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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